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职员工被开除,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本人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工资:被开除员工在被开除后的未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时间等信息。
社会保险:被开除员工在被开除后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